1.油浸变压器温度高。
现象:“温度高”信号发出。
处理:
a) 检查变压器本体温度,核对温度计指示是否正确,如温度计故障退出油温高保护。
b) 检查变压器的冷却系统运行是否正常,若是冷却器故障且运行中无法消除,应转移负荷停用变压器进行处理,若无需停运即可消除,在处理过程中应做好安措。
c) 检查变压器负荷综合分析“油温高”的原因,并到就地对变压器本体检查,核对“油温高”报警是否正确。
d) 变压器较平时同一负荷(冷却条件下)高出10℃以下,或者变压器在正常的冷却条件和负荷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升高,则认为变压器内有故障(铁芯严重短路、绕组匝间短路)而变压器保护因故不起作用,此时就转移负荷或倒至备用变,停用故障变。
e) 若采取措施,变压器油温持续上升,应立即将负荷切换至其它变压器,停止其运行。
f) 在冷却器正常、变压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主变、高备变、高厂变上层油温超过100℃,应立即停运并汇报值长。
2. 干式变压器温度高
现象:“变压器温度高”报警。
处理:
a) 到变压器本体检查,核对“温度高”报警是否正确。
b.检查变压器通风是否良好,变压器的冷却风扇是否自动启动,柜体通风口是否堵塞,保证变压器柜内通风良好。
c) 查看温度高是否由于室内温度过高引起,否则应开启室内通风机,保持通风良好。
d) 如为变压器负荷过重,应改变运行方式转移、降低该变压器的负荷、降低温度。
e) 如温度为不正常升高或怀疑变压器有故障时,应将负荷切至其它变压器,停止故障变压器运行。
3. 变压器大量漏油
现象:油位迅速下降。
处理:
a) 立即切换变压器运行,并通知检修处理。
b) 主变明显漏油,通知检修补油或处理。
c) 因冷却器破裂漏油,应尽快设法处理。
d) 因漏油使油位下降过快,禁止将重瓦斯改投信号。
e) 经处理无效时,汇报值长停用变压器。
4.变压器着火时的处理:
a) 立即切换变压器运行,停运故障变压器并解除备用,停止其冷却器运行。
b) 变压器下部着火,在火势不大,具有足够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可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灭火,此时可停用变压器风扇;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面着火时,应立即断开变压器各侧电源;断开风扇、油泵电源及防碍灭火的相临设备电源;变压器上部着火时应打下部放油门放油至适当位置;变压器内部着火时,则不能放油,防止变压器发生爆炸。
c) 用CO2、干粉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必要时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灭火,并及时通知消防队,汇报有关领导。
5.主变冷却器电源故障
现象:“I工作电源故障”(“II工作电源故障”)信号发出。
处理:
a) 立即检查II(I)工作电源是否自投,是否同时有冷却器故障信号发出,检查I(II)工作电源故障原因,尽快消除恢复备用。
b) I工作电源故障、II工作电源故障信号同时发出,强送电源不应成功申请退出“冷却器全停”保护,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处理过程中如变压器温度不断升高,降低负荷无效,应停止变压器运行。
c) 确认为两路电源故障,将厂用电切至高备变运行,可适当降低发电机出力,严密监视主变温升、温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否则停机。
6. 变压器自动跳闸。
现象:
a) 系统有冲击,警报响。
b) 故障变压器开关DCS指示黄色,备用电源开关投入DCS指示红色。
c) 故障变压器功率、电流表指示为零。
d) 相应的保护动作信号发出。
处理:
a) 复归音响信号。
b) 检查故障变压器低压侧开关是否跳闸,若没有跳闸,应手动断开,对高厂变为瓦斯、差动、速断等主保护动作跳闸,无备用开关保护信号发出,快切装置未联动,如没有快切装置闭锁信号检查高厂变低压侧开关是否跳闸,如未跳闸应手动断开手动强送备用电源一次。
c) 工作、备用电源同时跳闸,未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前,均不得强送电。
d) 对于低压厂用变压器,确认为变压器故障时,在确认低压侧开关确已断开后,手动合联络开关,恢复母线段供电。
e) 任何一台变压器若因保护动作跳闸,不得对该变压器强送电,应汇同检修人员和试验人员全面检查,如未发现问题汇报有关领导,听候处理。
f) 检查结果证明变压器跳闸不是由于内部故障引起,而是由于过负荷、外部短路或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故障或由于负荷短路而引起越级跳闸时切除故障后,可不经检查恢复变压器运行,然后对变压器进行外部检查。
g) 将故障情况及保护动作情况详细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
7.变压器瓦斯保护动作时的处理:
7.1 变压器轻瓦斯动作的处理:
a) 汇报值长,检查变压器油位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套管有无破裂和喷油现象,压力释压阀是否动作,是否因侵入空气、油位降低、二次回路或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瓦斯继电器内部存在气体,应记录气量、观察气体颜色,联系化学取样分析、放气试燃,对气析和油样作色谱分析。
b) 瓦斯继电器内部气体为无色、无臭且不可燃,经分析是空气,变压器可以继续运行;若瓦斯信号动作是因剩余空气逸出或强迫油循环系统吸入空气,且信号动作时间间隔逐渐缩短,可能造成重瓦斯动作,则应将重瓦斯改投信号,同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若有备用变,切至备用变运行而不准将运行中的变压器重瓦斯改投信号。
c) 气体是可燃的,色谱分析后其烃含量超过正常值,经常规试验加以综合判断证明变压器内部已有故障,必须停其停运。
d) 重瓦斯保护投信号位置而出现动作信号(有掉牌)时,应立即切换变压器运行,停止故障变压器运行。当出现信号的同时发现变压器电流不正常,应立即停止该变压器运行。
7.2瓦斯保护动作处理:
a) 重瓦斯投信号时出现动作信号,应立即停运故障变,投运备用变;无备用变时要设法倒换运行方式,再停故障变;重瓦斯信号发出的同时发现电流异常,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b) 重瓦斯投跳闸时出现动作信号,对主变按发变组的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高厂变检查备用电源正确联动;否则在高厂变低压侧开关确已断开,厂用快切装置无闭锁的情况下,可用备用电源强送一次,以保证厂用电系统的供电,不成功不得再送。
c) 检查其温度、油位是否正常,压力释放阀及其他部位有无喷油。
d) 轻、重瓦斯同时动作,检查变压器内有可燃性气体,则变压器未经试验合格不准投运。
e) 重瓦斯动作跳闸,应对变压器进行试验,查明原因无问题时再投运,若证实是人员过失或误动,则可不经检查立即投入运行。
f) 变压器瓦斯保护如不是误动,且变压器检查良好,根据实际条件,主变、高厂变可以用零起升压法试送电。
g) 瓦斯继电器内的气体性质及判断可参考下表:
气体着色 可燃性 故障情况
无臭无色 不燃 侵和空气或油中残余气体
黄色 不易燃 木质故障
淡黄色(臭味) 可燃 绝缘低或纸性故障
黑色或灰色 易燃 放电或短路故障
转自《北极星电力网》 |